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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对你说】基于“多元共治”理念的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实践理路

发布时间:2023-10-07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1564

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的实践推进面临着来自政府、职业院校和第三方评估组织三方的系统性困难,克服这一困难需要吸纳“多元共治”的治理理念,即在政府、职业院校和第三方评估组织三大主体各自发挥自身作用的基础上实现协同治理,形成一个相互合作、相互协调的“共治圈”,以充分释放“共治力”,从而开展实效性、全局性和系统性的改革(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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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多元共治”机制

一、加强制度供给与规范监管,夯实政府的生态支护

完备有效的制度供给与规范监管是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支撑条件,政府应承担起主体责任,采取一系列措施为各方主体提供良好有序的参与环境。

首先,政府要加强相关制度设计,为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发展提供良性生态。一方面,政府要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建设进程,应适时出台《职业教育质量评估法》,将评估法律条款纳入法律体系,为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这一法律体系应符合中国的国情和时代需求,着重界定进入职业教育领域开展评估工作的第三方主体资格,并赋予其相应的法律地位和权威。特别要对行业、企业、专业性评估组织等社会主体参与评估工作的“应当性”进行明确的法理说明,从法律源头消除评估实践中常见的“合法性”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政府还需制定与完善相关的制度规范,以引导和规范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的开展。例如,出台《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应对多样化的第三方评估组织可承担的评估项目类型、形式、范围、程序等作出总体性的引导和指示,以确保评估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此外,加快建设职业教育质量标准、职业教育质量评估标准等相关职业教育国家标准,为第三方评估工作提供明确的操作依据。这些标准的制定将帮助评估组织更好地开展评估工作。通过完备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明确的制度规范,政府可以为第三方评估组织的工作开展提供稳定和可靠的法律环境,从而提升职业教育的整体质量水平。

其次,政府要健全相关监管体系,为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的发展提供安全秩序。一方面,在行政监管层面,政府需要解决因“双重”管理体制而引发的监管混乱问题,加快“双重”管理体制改革,简化登记手续,着力构建“政—社”管理体制在职业教育评估领域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治理格局,消除管理上的重叠和冲突,使监管更加高效、有序。同时,政府需要加强对第三方评估组织的日常监管。借助信用指数、权威指数、年度审查等多种方式对第三方评估组织进行动态考核,确保其评估工作的质量和可信度。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对评估组织实行优胜劣汰,激励优秀评估组织发展壮大,同时惩罚违规行为,以保持行业的良性竞争和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在法律监管层面,政府应该加快制定并出台约束力较大、操作性更强的高级别监督管理办法,对监管的主体分配、职责划分、内容方式、程序步骤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以确保监管工作的全面性和针对性。第三方评估活动中滋生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措施和惩罚标准,保障处罚效果有力、有度,这样的法律监管措施将有效遏制违规行为的发生,维护评估工作的公平性和正当性。

二、提升评估理念与信息管理,保障职业院校的场域支持

职业院校作为承载和孕育第三方评估实践的实际场所,在评估工作效能发挥方面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职业院校应积极发挥其在教育治理中的能动作用,提升评估理念,以推动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的健康发展为目标,从而提升教育治理的效率与质量。

首先,职业院校要修正评估观念,以能动姿态积极参与第三方评估工作,将成功的评估模式建立在职业院校主动有效参与的基础上。一方面,职业院校要树立主体自觉的评估理念。目前,职业院校需要摆脱过度依赖行政性政府评估的思维惯性,充分认识第三方评估的重要性,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探索消除对第三方评估活动的认识偏差。主动邀请行业、企业、专业性评估组织等社会主体参与院校教育质量评估活动,自觉承担起教育质量改进与提升的主体责任。另一方面,职业院校要积极参与第三方评估工作。评估关系应是双向互动的,不应该仅限于第三方评估组织对职业院校的单向供给。职业院校作为被评估主体,应在评估活动中主动参与,并积极回应;根据社会需求和职业教育发展规律,主动寻求和接受第三方组织开展评估活动,并在评估过程中做好场地、人员、资料、数据等支持工作,认真吸纳与利用评估结果;主动将第三方评估成果融入院校教学改进等实质性治理变革中,推动院校与社会的紧密联系,并接受社会各界的质量监督。

其次,职业院校要改进信息管理体制,解决评估信息采集的现实困境。一直以来,尽管职业院校内部积累了大量的教育信息,但由于这些信息“隶属”于各个部门,缺失有效的交流和共享,使其无法在评估工作中发挥出既有价值,造成资源浪费。一方面,职业院校应加快建立和完善院校信息统计制度。打破传统的以院系、职能部门为单位的信息存储与传递方式,设立专门的信息管理机构,借助现代互联网技术创建数字化、智能化的信息管理平台,以构建常态化的信息数据采集机制。通过这种方式,实现院校信息的全面共享与有效提取,解决第三方评估组织在评估过程中“无米之炊”的尴尬。另一方面,职业院校应健全教育信息公开制度。为保障信息的公开与透明,职业院校需要改变以往封锁利己的信息对外公开方式,将信息公开服务对象从狭隘的“政府和领导”扩展到社会大众。职业院校应秉持“信息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宗旨,除涉及国家安全机密和法律规定的保密范围外,其他教育信息应通过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通过建设教育评估信息数据库、评估信息网站等途径,公开、透明、高效地向社会发布教育信息,使第三方评估组织能够获取充分有效的信息,避免评估因信息缺失而陷入盲区的尴尬处境。

三、提高专业能力与自治水平,增强第三方评估组织的能力支撑

第三方评估组织是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工作运行的核心机构,其专业能力与自治水平是推动其长远发展的关键要素。为有效履行评估职责,第三方评估组织必须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以提供应有的能力支撑。

首先,第三方评估组织要加强评估队伍建设,提升评估组织的专业能力。一方面,第三方评估组织要重视自身“造血”能力的提升,充分发挥组织的“内育”功能。目前,多样化的第三方评估组织普遍面临着内部专家、学者式评估人员自组织培养不足的挑战。为改变这一现状,一是第三方评估组织可通过“传帮带”的方式,促进评估资深专家与“新手”评估人员之间的经验交流与实践指导,借助评估“老手”的引领帮扶作用,加速“新手”人员的成长。二是第二方评估组织可以加强与相关行业、企业、职业院校、政府部门以及多类型评估组织的交流合作,举办评估专题讲座、评估模拟实践、评估技术研发以及专项能力培训等活动,为组织内的评估人员提供学习培训的机会,不断提升其专业水平。另一方面,第三方评估组织还应注重自身“外联”能力的培养,充分发挥社会的“外脑”功能。社会“智库”是第三方评估组织丰富组织评估人员的宝贵资源,第三方评估组织可以构建开放性的选聘机制,广泛吸纳来自职业院校、行业企业、专门协会等社会团体的优秀人才。尤其要积极吸纳具有行业和企业背景、评估理论扎实、评估经验丰富的人员加入评估组织,借助社会“智库”的力量,打造“数量充足、专兼结合、业务精湛”的评估专业队伍。

其次,第三方评估组织要加强内部治理与行业管理,以提升自治水平。一方面,第三方评估组织应不断完善组织内部建设,充分发挥组织自身的内向力。基于当前第三方评估组织在评估实践中表现出的管理松散、纪律松懈、评估失范等现实问题,其组织内部建设需要从制度建设和道德建设两个方面着力:一是完善组织内部的规章制度建设。通过建立内部规章条例、组建管理机构、构建内部监督体系、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以及建立集体决策机制等来完善组织自治的基础条件,积极创建“有规可徇、有制可依”的组织运行环境,重塑组织运行状态。二是提升组织内部的职业道德建设。第三方评估组织可通过领导者示范力行、树立榜样激励、加强评估人员的职业道德培训,鼓励其参与组织道德建设以及举办多样化的道德建设活动等方式,在组织内部逐步构建起以职业道德为驱动的组织自律机制。另一方面,对于行业管理,第三方评估组织应重点加快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行业协会的建设,充分发挥其维序作用。一是评估行业协会需要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条文,以确保行业协会在法律框架内行使行业管理权力,从根本上消除权力合法性不足的尴尬。二是评估行业协会应加强自身的自律和惩戒功能,通过制定行业标准、行业公约以及建立自律担保、一票否决、失信信息披露制度等,以修正行业成员违规行为,树立行业权威。但是,需注意的是,属于“私序”范畴的行业协会也需要警惕自身的不自律行为,因此,协会内部应设立专门的自律部门和人员,以预防和阻断因行业协会不自律而给第三方评估带来的破坏性,保障行业规则的有效执行。

图文来源 | 《教育与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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